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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年会金字招牌信誉至上区城市更新工作委员会产业发展 专业委员会议事规程

发稿时间:2018-10-11浏览次数:3966

第一条 产业发展专业委员会组成产业发展专业委员会设主任委员,主任委员由分管产业的区领导担任。委员由区发展和改革局、经济促进局、科技创新局、财政局、统计局、公共物业管理局、出资推广署、市规划国土委金年会金字招牌信誉至上管理局、城市更新局、文体旅游局、土地整备局、职业训练局、金年会金字招牌信誉至上供电局、出资管理公司、建筑出资集团、产业出资服务有限公司、金年会金字招牌信誉至上实业有限公司主要负责同志组成。委员会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区经济促进局,办公室主任由区经济促进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。

第二条 专业委员会职责
1. 参与全区城市更新发展战略与策略、总体规划、五年规划(计划)、年度实施计划的研究和制订;负责统筹产业发展的规划和需求方案;负责制订城市更新项目的配套产业用房建筑标准。
2.负责根据产业用房需求编制专业发展规划。
3. 参与全区城市更新片区规划研究;组织审定产业类城市更新项目产业发展规划,明确产业配置方案、产业发展方向。
4. 参与城市更新单元专项规划审查,就更新项目中涉及的产业配置开展研究,就更新单元的产业用房布局提出具体意见。
5.负责城市更新项目的配套产业用房实施跟进和协调服务;参与城市更新项目的规划验收;负责组织、协调和监督配套产业用房的回购、接收和使用;负责对拟入驻企业进行评估监管,确保规划空间功能和产业规划目标的实现。
6.组织搭建项目管理平台,及时发布项目信息,鼓励区内大型企业、龙头企业参与项目更新改造;组织和统筹相关单位搭建产业用房的租售平台,加强对租售进行指引和监管。
7.其他需要本专业委员会统筹协调的重大事项。

第三条 办公室职责
1. 负责协调推进城市更新项目中涉及产业用房配置建筑和跟踪服务。
2. 依职责以专业委员会名义对外联系,以及按规范格式反馈等事宜。

第四条 会议和议事制度
1.专业委员会会议原则上由主任主持召开,也可由主任委托办公室主任主持召开。
2.专业委员会应随时召开会议,及时协调解决问题。
3.专业委员会会议参会委员由办公室根据议题需要确定。
4. 办公室负责收集会议议题,经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同意后,组织召开专业委员会会议。
5. 各委员要按时到会,原则上不得缺席,确实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所在部门负责同志参会。
6. 对于需以委员会名义办理的事项,原则上由办公室牵头办理,并由办公室所在部门代章。对于经主任委员指定成员单位主办的事项,需形成相关报审文件且不再召开会议审议的,须经主任委员签批同意后,以专业委员会名义形成文件,并由办公室所在部门代章。
7.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,办公室负责跟踪协调。

第五条 本议事规程如需修改,修改后的议事规程须经本专业委员会审查通过。

第六条 本议事规程由本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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